办事指南

【学籍】退学警告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下学生需要退学?

作者:admin 日期:2014-09-03 阅读:11424

  每学期除夏季学期外开学第一周,学校对学生上一学期(春、夏季学期统在一起)修读的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军训等以“P”计成绩的课程除外)的平均积点进行计算,当学生的平均积点低于或等于1.7时,学校将对其发退学警告通知书以示提醒。

  说明:2013年9月之前的积点计算是从入学到当前的所有修读课程的累计。2013年9月之后的积点只计算上一学期修读的课程。

  满足以下情况者需退学:

  A、已受到一次退学警告,第二次达到退学警告标准者;

  B、休学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或复查不合格者;

  C、因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D、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周未注册者;

  E、出国留学保留学籍期满者;

  F、已经签订国防生协议的学生解除协议者;

  G、本人申请退学者;

  (其中申请退学的学生必须提交附有家长和本人签名的申请书。

  申请退学学生到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领取《上海交通大学退学审批表》和离校单。学生按表上流程依次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最后交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并提交两张照片。

  学校发退学证明,满一年者发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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