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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申报】关于第28期PRP立项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5-04-14 阅读:535

  关于第28期PRP立项申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5〕028号

  各学院(系)、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第28期PRP立项申报工作。

  实施PRP计划的目的,是使本科生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接受科学研究基础训练,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交流能力,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已成为我校“三位一体”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第28期PRP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为本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一至三年级本科学生(少数专业的四年级学生)。

  2.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期最多申报两项,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不多于5名;本科生立项必须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每期最多申报一项,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不超过3人(含立项学生)。

  3. 项目申请人应敬业负责、教风学风端正,对本科生研究计划和申请的研究课题有强烈的兴趣和较深的认识,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作能力。

  4. 项目选题要内容合适,难度适中,研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5.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少数大型、综合性项目可执行一学年。

  6.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参照各部门制定的管理细则执行。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二、立项申请程序

  1.立项申报时间:2015年4月13日 —5月8日。

  2. 申报方式: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进行申报操作(打开http://uitp.sjtu.edu.cn/→(左上方)校级PRP → 登录 (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陆)→ (创新实践管理平台)项目信息 → 项目查询/新的立项申请)。

  学生申请立项之前,须请校内在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作为项目指导教师,申报表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申报程序才算完成,立项项目归属指导教师所在部门。

  (申请流程操作请参考附件——“PRP立项流程图”、“PRP申请流程”)

  三、立项评审及审核

  1. 部门评审时间:2015年5月11日 — 5月29日。

  2. 部门评审内容:各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部门负责人终审。

  3. 部门审核要求:应避免与历期雷同的项目及与创新实践计划雷同的项目,避免项目执行期间因指导教师出国、生育等不在岗位无法指导学生的情况出现。

  (部门审核操作请参考附件——“PRP部门立项审核申请流程”、PRP专家立项评审流程)

  四、学生选项时间

  第一轮学生选项时间:2015年6月8日 — 2015年6月19日。

  第二轮学生选项时间:2015年9月14日 — 2015年9月25日。

  学生选项时间,也是指导教师确认学生时间。指导教师在此期间要关注学生报名的情况,并考量报名学生的综合情况而选择合适的学生参与项目。

  五、项目执行时间

  半年期项目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一年期项目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至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六、项目管理

  根据我校“院办校”人才培养管理模式,PRP项目执行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部门PRP工作组全面负责。项目变更、延期、中止或项目组成员退出等均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相关表格可在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上下载),由部门PRP工作组审批,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做好本次PRP立项申报和评审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立项人院(系)PRP管理工作组。

  教务处

  2015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立项申请流程图.docx
附件2、 PRP申请操作.docx
附件3、 PRP专家评审操作.docx
附件4、 PRP部门审核操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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