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2011级】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日期:2014-11-06 阅读:1015

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启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周密布置,加强管理

院(系)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监控措施。院(系)(专业或学科组)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中担负组织、领导和监督责任,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核心,院(系)应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

院(系)应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落到实处。要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要加强过程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检查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

院(系)应提醒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务必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投入,学校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B-以下学生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直升资格。

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科技论文撰写能力、答辩PPT制作水平、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等,建议院(系)开设一些相关的系列讲座和培训课程。

2. 遴选指导教师

应配备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鼓励更多的博导、教授参与,不断提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的比例。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在毕业设计期间应坚守岗位,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教师应把毕业设计作为一门特殊的课程,保证本人每两周至少与学生直接见面一次,检查工作进程和质量;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学生请假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考勤纳入评语和成绩中。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

3. 严把选题关

院(系)应严把选题关,认真审查课题,做到选题适当。应加强对选题特别是自拟和预研课题的审核,从根本上保证选题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等符合专业教学要求,力求选题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保证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获得完整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训练。原则上每生一题,但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可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课题。后者在要求每位学生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4. 规范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内容详实。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部分文科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申请取消任务书环节,并及时报教务处审批。

5. 加强开题管理

学生应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工作由院(系)组织实施。应根据本院(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开展开题检查。建议有条件的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提升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并将《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6. 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将与2014-2015-2学期第7-9周学校开展的期中教学检查同时进行,由院(系)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院(系)认真填写《院(系)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并报教务处备案。

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不得变更。

7. 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规范管理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加强实时监控,学校将继续对2015届本科生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下达任务书、开题检查、中期检查、论文提交、论文评阅、成绩录入等环节,请学生、指导教师、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等根据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提交材料或进行相关操作。院(系)可选择从“师生互选”或“教师下发任务书”开始进行网上操作。过程文档(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可只采用电子文档,重要文档(论文定稿、评语表、答辩记录表)仍需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存档。

8. 采用防抄袭系统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为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诚信手册》,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可能出现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继续对2015届应届生的毕业论文采用论文防抄袭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定稿时,系统将自动进行查重(系统只对第一次上传的论文定稿进行查重,该查重报告为论文最终查重结果,再次提交定稿系统将不再查重),查重报告将提供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相关管理人员查阅,供相关人员质量把关及评分参考。

9. 答辩安排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初步定于2014-2015-2学期第17周进行,院(系)需在学生答辩前一周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上完成答辩小组录入及学生和答辩人员分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院(系)须严格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学生须在答辩前三天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提交毕业论文定稿,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

10. 学校质量检查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现场检查。在院(系)推荐的基础上评选2015届优异学士学位论文(TOP 1%)。

学校将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实施成绩后20%论文抽查盲审,重点检查论文是否存在评价不当的现象;学校将采取网上直接抽取材料、同一篇论文送审校内外两名专家的形式。本届暂不抽查留学生。

11.规范成绩评定

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答辩小组。每一答辩小组成员3-5人,同时配备1名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A级(含A-)要从严掌握,比例不超过20%;B级以上(含B-)原则上不超过80%。超过80%的院(系)需在向学校提交的工作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理由充分。教学院长在系统提交学院最终成绩时,超过规定比例将无法提交。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须有详实、可追溯的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

12. 海外游学毕业论文转换

海外游学(非双学位项目)毕业论文通过院(系)专家委员会的认定后可转换成我校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为公派交流学生,且学生在出发前已办理好学校的出入境审批手续。

(2)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在海外学校进行毕业设计,并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必须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遵循学校的过程管理。

(4)学生须提交在海外学校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的所有资料,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或专业教学委员会)审核其是否达到学校论文水平及是否给予答辩资格。参与学校答辩者方能获得成绩。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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