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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21-06-07 阅读:1571

2021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

教务处[2021]20号

 

为了做好2021年 “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无师风师德失范行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今年不得申报。

7.获得过学校教书育人奖和唐立新奖等的老师,院系可优先推荐。

三.获奖名额

我校今年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名额为5名,其中含1个宝钢特等奖的提名名额。

四.申请办法与评选程序

今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分为两轮。第一轮评选由学院(系)组织。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程序如下:

1.教师申报   

各学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本年度宝钢教师奖候选人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务必使每位教师了解此项工作。学院(系)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教师的报名。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系)组织的第一轮评选。

三年以前获得了宝钢优秀奖但未获得特等或特等提名奖的教师,今年可单独申报学校的宝钢特等奖提名人选,此类教师“不参与”宝钢优秀奖的4个名额的竞争。

2.第一轮评选  

各学院(系)应召开教师大会或教师代表会议,根据教师的工作和本人申报,民主评议,按“参评名额”(附件1)数量推荐候选人,并确定学院(系)的排序。

学院(系)通知所有推荐候选人填报电子版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2)。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6月17日(周四)17:00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行政B楼323室),电子版提交至zy473@sjtu.edu.cn。

3.第二轮评选 

第二轮由学校组织,对 “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者。最终的获奖者名单经公示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工作联系人:张杨(质控办)

电话:34206426-8005

邮箱:zy473@sjtu.edu.cn



教 务 处

                                                    2021年6月7日

 

 

附件:  

附件1:院系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附件3: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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