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附件中所列课程在选修且学业考核合格后,可在教学信息服务网上申请替换通识核心课程相应模块学分。敬请认准课程代码,能否冲抵以课程代码为准。此表仅适用于2015级及其以前年级的同学,2016级及以后年级同学不可用公共选修课和新生研讨课学分冲抵通识核心课程学分。请周知。
教务处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