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微信评课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6]63号
为了动态反映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改进,方便学生参与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教务处专门开发了微信评课系统,即日起至11月4日(第八周),开展本学期第一次微信评课工作。
学生通过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SJTUjwc),进入右下方“课程评教”,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即可对本学期所学课程进行评价。任课教师通过上述方式可查看本学期所授课程实时评价情况。微信评课为匿名评价,请学生客观评价。
教务处
2016.10.18
附:常见问题简答:
1. 参加了微信评课是否还需要参加教学信息服务网上的学生评教?
答:需要。微信评课侧重学生学习行为调查,学生评教侧重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两者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均为教务处推出的教学质量调查方式。
2. 微信评课有什么特点?
答:微信评课能够详细展现学生的学习行为,便于任课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方式、方法。同时微信评课系统相对比较灵活:自动根据班级规模随机给每个学生分配调研题目,无需学生回答所有题目;任课教师可进入系统自拟题目,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