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教育课程验收(第六批)评审结果公示
教务处【2016】 02号
我校自2008年启动通识核心课程立项工作以来, 11批已立项课程223门。为更好地促进立项课程后续建设工作,学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201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设置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意见》(2008)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进行分批验收。
2015年11月25日学校启动通识核心课程的第六批验收工作,主要针对立项课程负责人调离而无合适教师接任、连续四学期未开设以及立项后从未开设过的课程,合计26门课程。经课程负责人确认或院系审核,并由上海交通大学文科与通识教育委员会评审,拟取消26门课程的通识核心立项课程资格。这些课程如需再次开课,可以通选课程形式开设或者重新申请通识核心立项课程。
公示期自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8日截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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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核心课程第六批验收拟取消课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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