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交通大学2014级开设第二学科(专业)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大力推行双学科制度。因此,为满足更多学生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要求,对2014级学生将继续实行双学科学士学位制度,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开设第二学科专业。
具体事项如下:
1.请各院系填写《2014级学生第二学科(专业)开设情况表》(附件一),内容包括已设置的和拟新增学科(专业),附全校2013级第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附件二)供各院系参考。
2.已经开设的第二学科(专业),原则上按照2013级培养计划执行,可通过http://electsys.sjtu.edu.cn网页“培养计划查询”处查询。如有变动,请提交调整后的培养计划及修改说明。拟新增开设的第二学科(专业),经教学委员会通过审核后,请提交专业培养计划(附件三)和课程大纲(附件四)。
3.对连续三年未有学生选课的第二学科(专业),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学科(专业)开设资格。
4.要求各院系将第二学科(专业)计划中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上网。如果有课程简介和大纲没有上网的,请尽快将所缺部分上网,也可将课程简介与大纲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帮助提交到信息服务网,以便同学查阅、选择。
请各院系在9月26日前将材料报至教务处。纸质文档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1室),电子文件发至fengxg@sjtu.edu.cn。
如有问题,请致电34206415、6481转26,联系人:冯小革。
教务处
2015年9月16日
附件一:2014级学生第二学科(专业)开设情况表
附件二:2013级学生第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
附件三: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模版
附件四:课程大纲
相关附件: